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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应该建立全民医疗保险系统-访日本厚生劳动副大臣武见敬三先生

作者:孙政纲  来源:新日本华侨报   更新:2007-2-14 9:32:53  点击:  切换到繁體中文

 

武见敬三,1951年生。日本国参议院议员,现任厚生劳动副大臣。1980年,在庆应大学法学研究科获政治学硕士学位。东海大学教授(休职)。对日本的医疗改革、保健政策及外交安全保障政策有比较精深的研究。以下,是笔者对武见先生的专访。

问:1961年,日本建立了强制保险制度,在这个制度下,全民国民均加入了某种医疗保险。这个制度是在日本经济起飞后不久建立的,回顾这45年,您认为这个制度对此后日本经济具有怎样的作用?

答:这个制度,对日本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发挥了巨大作用。这个制度的特点是国民不论在何时、何地,都可以安心地接受医疗服务。因为有这个制度,全体日本国民才能够聚精会神、放心地投入经济建设。

问:中国医疗处在改革时期,正在积极吸收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经验。

答:对中国来说,与欧洲比较,我觉得日本的例子更加有参考意义。因为我们同属亚洲国家。日本的失败,则中国尽量避免,日本的成功之处,中国则可以参考。这样,中国就可以独自的方式建设自己的国家。

问:在健康保险模式上,世界上有几种模式,日本在建立自己的全民保险制度时,参考了哪种模式?

答:的确,世界上存在几种主要模式。例如北欧模式、美国模式或西欧模式。北欧模式属于高福利高负担,这种模式,是在人口很少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。而人口超过一亿以上的国家,高福利高负担的模式,国民很难取得共识。

另外就是美国模式,这个模式中,部分富人可以享受好的医疗。但是,日本的看法是,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,人的生命没有价值区别。平等是日本人的基本思想,因此,美国的想法不适合日本。应该说,日本的医疗模式与西欧发达国家比较相像。

问:这种模式有什么特点?

答:这个模式的特点是,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,而不是完全委托给民间。我觉得这种想法对中国也适合。即由国家负责保证国民健康的最低限度的责任,国家与国民签订契约,建立健康保险制度。在这个制度之下,国民负有缴纳保险金的义务,也有缴纳保险金的高度自觉。

问:1961年,在日本全国建立这样统一的全民保险制度,是否遇到过一定的困难?

答:当然,建立这样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,需要一定的准备时期。日本在建立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之前,曾存在几个小型独立的医疗保险制度。1961年,我们把这些独立的小型制度统一起来,形成今天这个保险制度。

问:日本的全民医疗保险,是建立在什么理念基础之上的?

答:全体国民都加入健康保险,这是日本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最大的特点。这是保护国民健康的基本制度。推行健康保险制度有两大原则,一是负担的公平性,另外一点是给付的平等性。因此说,负担的公平性与给付服务的平等,是日本全民健康保险的基本理念。

问:您说的“公平性”是否意味着按照收入多寡支付?

答:对,虽然每人收入不同,但这个制度规定,每人交纳的保险金额,是以个人收入总额乘保险金额比率,即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缴纳的保险金多。应该说,社会保障制度,具有所得重新分配的作用。因此在日本,根据收入,每人缴纳的保险金不同,大家都能理解这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。

但是另外一个方面,在提供医疗保险方面,在这个制度下,不论是百万富翁,还是穷人,都一视同仁,平等对待。因此,在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下,公平与平等是两个最基本的理念。

问:目前,日本是怎样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医疗费用增多问题的?

答:最近,日本建立了高龄者医疗保险——“后期高龄者医疗广域联合”,按法律规定,日本要在本年度内在所有都道府县建立这个组织。

高龄者需要非常高额的医疗费用,因此要国家更多给予照顾,否则会拖累其他保险系统,导致其他保险系统的破产。因此,日本才建立了高龄者独立的保险。对于这个保险,要从年轻人的保险中出部分资金给这个保险,同时,还要从税收方面提供部分资金。此外,还要靠高龄者自己缴纳的保险金。

问:这意味着国民负担将大幅度增加。

答:日本的医疗负担的确在增加,为此,须得全体国民分担。否则这个制度就无法维持。再谈保险金,今后保险金将增加多少?现在是一个问题。

这个体系的财源来自个人缴纳的保险金、雇主负担金及税金。在个人支付的保险金方面,富人与穷人缴纳的金额不同。假如提高保险金,意味着雇主即公司经营者负担增加,他们就会不高兴。因此,日本政府要对公司经营者说,现在景气已恢复得差不多,贵公司应多负担些。说服他们,以提高一些保险费。政府必须这样保证医疗的财源。

至于国库负担,现在我们要尽量压缩国库负担部分,减少国家财政赤字。

问:高龄化的迅速发展,给日本医疗提出了什么样的课题?

答:高龄者增多,意味自然高龄者医疗需求增加。临终医疗需求增加是人口高龄化社会特点之一。为了对应这个问题,日本把重点放在提高老人的健康状态上,因此,主要是提高健康水平,以及预防特殊的生活习惯病。在“介护(护理)保险”中,导入“介护预防”的思想。即“预防”成为医疗政策的重点。

问:为了应对迅速的高龄化,日本医疗制度还进行了怎样的改革?

答:最近,日本制定了“特定身体检查”与“特定保健指导”两大基本方针。为贯彻这两大基本方针,日本医疗系统将使用保险金开展“身体检查”和“保健指导”。这就意味着,以前,仅作为治疗疾病使用的保险金,今后可用于疾病预防,这是一项根本性的制度改革。现在,该法案已通过,2008年即开始实施。

在公共医疗保险中,为预防使用保险费,日本是还是首次。这个制度很先进,在检查糖尿病、高血压症等各种生活习惯病方面,都可以利用这个制度。40岁以上加入保险的人都可以享受这个服务。

问:为应对老龄社会,日本是否考虑怎样降低医疗费单价?如要采取降低医疗费用的办法,医院是否可以配合?

答:不能简单地压低医疗费。因为一个老人的平均医疗费每年要85万日元,而普通人的医疗费只有15万日元。高龄者的医疗费十分高昂,要强制减少医疗服务内容,也许财政收支能够平衡,但却无法提供应对高龄者提供的医疗,因此不能简单地压低医疗费。在小泉时代,很多项目都被大幅度压缩,结果,很多特别需要医生的地方却没医生,或真正需要的医疗科目却十分缺乏,如产科,儿科,麻醉科等。因此,假如完全按照市场原理来搞医疗,就会让本应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医疗服务出现偏差。我认为,在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下,对所有地区都应一视同仁,提供同样的、广泛的医疗服务。

问:那么,面对老年医疗费用大幅度增加,日本采取了哪些措施?

答:日本目前正在进行医疗制度改革,各都道府县都建立了“后期高龄者医疗公益联合”,即75岁以上的“后期高龄者”,都是该机构的被保险者,医药费中,本人负担1成,其余9成中的5成由国税负担,另4成靠其他保险者的支援金,如合作健康保险、国民健康保险等支援金,剩下的1成从年金(养老保险)中扣除,即从后期高龄者那儿直接征收。

问:据说,后期高龄者医疗将投入巨大资金,这个机构的财源能否有保障?

答:并非各都道府县都有充分的预算。为此,国家也将给予财政支持。这样,各都道府县的“联合”不至破产。现在,人们都关心的问题是,“后期高龄者”制度将向国民提供何种高龄者医疗。

问:是否可以削减医生的报酬呢?社会是否应该允许医生拥有高收入?

答:在一个社会中,医生的收入应比一般人设定得高一点,否则就无法吸引优秀人才。这是因为,医生的工作是保护国民的生命。医生收入要维持在一定水准之上,是一不可或缺的条件。日本医生比一般人的收入高很多,大约高20%~30%。

问:仅高这些吗?

答:对,我讲的是日本普通医生的平均收入。如果是大医院院长,医院的所有者,或非常成功的开业医,他们的收入则要更多些。但是,这种人只是医生中的一小部分。以普通医生平均值来看,没有比普通工薪族高几倍的现象,也就是高两三成。

问:中国目前也面临老龄化社会的问题,以日本的经验,您认为中国在什么时候着手准备比较合适?

答:的确,迅速进入老龄化,是亚洲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。日本对此尽管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,目前仍然感到很多问题很艰难。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,今后老龄化问题将更加深刻。关于中国如何准备,我觉得越早越好。

问: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,关于应建立一个怎样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,目前尚无结论。

答:我认为,中国应建立一个全中国国民都可以加入的“全民保险制度”。我觉得,起码这应该是一个方向。为此,首先从各个省开始,在可以搞的地方先建设这样的制度。

问:您认为,这个保险制度将包括哪些内容?

答:以日本的经验,这个保险制度应包括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与养老金制度、介护(护理)制度以及雇用保险(失业保险)等。为维持这个制度,国家应向国民征收保险金。国家为保险者提供保险,而国民则是被保险者。

保险是互助精神的产物。一个人虽然现在健康,但他也要缴保险金。因为这笔前对目前患病或受伤的人是必须的。将来万一自己患病,则可利用其他人交纳的保险金。因此,这是互助原则,大家都缴医疗保险金。

问: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,半数以上人口还在农村,他们基本上属于个体劳动,没有雇主。这种情况是否会阻碍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?

答: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较,中国的行政制度十分健全,我认为可以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。能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,最重要的,还在于领导人是否有高度的认识,以及是否有坚决实施的决心。

问:中国目前实行市场经济,医疗体制也处在一个变化的时期。

答:以前,中国有赤脚医生制度,现在实行市场经济,这个制度已经消失。现在,中国的贫富差距比日本还大,比日本竞争还激烈。但是,应该平等地对待人的生命这个思想,不仅存在于日本,也应存在于中国。因此,希望中国能够坚持这种价值观。

问:最近,日本出现了很多人不缴纳国民健康保险金的情况,这对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重大威胁,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?

答:的确,现在日本互助精神衰退,但这个制度已经坚持了40余年。我认为,要解决这个问题,基本上是要靠严格的社会教育,要让每个国民懂得,缴纳保险费是自己的义务。另外,还要靠家庭教育。即在家庭中贯彻公共意识与社会合作意识。如果人只考虑自己的利益,这种社会就无法存在。应该让孩子从小懂得,自己为了这个社会,为了世界上应该做什么,应怎么做。自己应承担有什么的国民义务。要培养思考这个问题的日本人。民主与自由,是极其重要的价值观。但是,为了实现这种价值,必须有社会责任。如果缺乏社会责任的人却主张自由,这个社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。

注:全民医疗保险,日文为“国民皆保险”。该制度规定,加入医疗保险是所有日本国民的义务。该制度1961年开始实施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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